Wednesday, 23 December 2009

走向解脱-别解脱戒 (在家篇)(23)

第三节、求别解脱戒的发心

求别解脱戒发心需具足三个要素:

1、求戒的意愿。如果求戒时仅是随例盲然参加的无记发心,没有求戒的意愿,则无法得到戒体。

2、知道获得戒体。即知道在具备了发心、加行、仪轨等等必要条件后已能获得戒体,否则,虽然具备了上述条件,但不知道依此可以得戒,也不得戒体。

3、出离戒。即是发起出离心后受持的戒体。出离戒和别解脱戒的名称不同,但意义一致。什么是出离心呢?出离心是对因果有坚定的信心,希望从轮回中获得解脱(佛法总分有三乘,故解脱也从暂时到究竟分有三种),以这种发心求戒,就叫以出离心受持别解脱戒。大乘弟子在受持小乘的别解脱戒时,则是以菩提心摄持(菩提心已包含了出离心在内)。而且,若仅受持小乘别解脱戒只对自己有益,但若生起了菩提心,虽只一人受别解脱戒,却能令无量众生得到安乐。

在这三个要素中,前二个是助缘,第三个是主因。在小乘戒律的经论中,对受别解脱戒,修法提出的首要条件就是出离心,如在德光尊者所造的《戒律根本论》中,开篇并无顶礼句,而是直接宣说以出离心摄持去求戒、持戒、忏悔,法友律师、智贤律师也都对此作了强调。

无论是出家僧人或居士,都必须至少生起出离心,否则都得不到别解脱戒体,不能称作真正的出家僧人和居士,这就象要坐飞机,必须有足够的钱买上机票。或要出国,必须办好护照、签证一样。

世亲菩萨的《俱舍论自释》中指出,戒律以发心的异同而分为怖畏戒、正愿戒与出离戒三种。怖畏戒即为担心缺乏衣食活命资具或失去他人的恭敬,或怖畏怨敌迫害,或怖畏堕恶趣受难忍苦楚而去求戒;正愿戒就是以希求人天福报和世间善趣的安乐而发心求戒;出离戒即是以深信因果不虚,对轮回痛苦生起如量的厌离心,渴慕真正解脱的殊胜安乐的发心而如律求得的戒。前两种戒并非以希望从六道轮回中解脱的出离心摄受,故不是真正的别解脱戒。只有第三种出离戒才是真正的别解脱戒。

那么在末法时代,很多人是否因为生不起如量的出离心而无法得到别解脱的戒体呢?智贤律师用其无垢智慧观察后,回答说:虽然想求别解脱戒,但因生起的不是出离心,而是畏惧恶趣的痛苦或希求人天福报的发心,故在如理如法的传戒后,仍只得到怖畏戒或正愿戒,但如果后来在自力或他人帮助下生起了出离心,在生起出离心的一刹那,以前所得的怖畏戒或正愿戒立即转变为别解脱戒。

小乘弟子的根基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种,上根者在受戒之前,已通过闻思等,发起了坚定而强烈的出离心,对解脱的功德和轮回的过患等已生起了不退的信心,了知若不修持正法,不证人无我的空性就无法得到解脱,自相续中已具有了佛法的种姓,一切行住坐卧都是以出离心摄持。因对小乘的戒律非常恭敬,如果发现失坏一点支分戒,都会以发出离心去忏悔。他们在开始时能以出离心求戒获得戒体,中间能以出离心摄持而持戒,犯戒后能以出离心摄持而忏悔,故是真正的小乘种姓中的上根者。

关于出离心的功德等,还可参阅第一部分中的“三乘戒律的共同基础——出离心”。

第四节、别解脱戒的因缘

获得别解脱戒的戒体的因缘,是内的发心三要素(如前已述)和外的传戒师数量圆满、仪轨的圆满。

传居士戒以比丘(尼)为主,沙弥(尼)若精通戒律仪轨者也可传居士戒,授戒师只需一位。

第五节、别解脱戒的体相(定义)

宁玛派大德洛青丹玛西日在《三戒论释》中介绍别解脱戒的体相时说:“(别解脱戒是)以出离心摄持的律仪戒,摄于欲界中。”

这个定义直接说明了别解脱戒的三个特点:

1、需以出离心摄持,
2、是律仪戒,
3、只有欲界中的众生才能受持;

间接上还包含有三种意义:

1、因以出离心受持,故排除了怖畏戒、正愿戒以及外道的戒,
2、因是以出离心受持的律仪戒,故排除了中间戒(中间戒是指非尽形寿所受的戒律,有善、恶二种),
3、摄于欲界中,即只有欲界的众生才能受别解脱戒,这样就有别于色界的静虑戒(又名定共戒)和出世的无漏戒(又名道共戒)。

三戒有时指别解脱戒、菩萨戒、三昧耶戒,有时则指别解脱戒、静虑戒、无漏戒,有时也专指居士戒、沙弥(尼)戒、比丘(尼)戒等等,在具体的上下文中有其具体的含义。

按小乘有部,别解脱戒、静虑戒、无漏戒这三种戒互不相关,但如果从大乘的角度来说,这三戒却是一体的,因为大乘行者安住于正行的修法时,遣除了恶业,因此从这角度来说得到了别解脱戒;因安住于禅定中,故从这一角度来说也得到了静虑戒;又所安住的禅定是大乘证道的体性,故从这一角度来说具足无漏戒体。

第六节、内道四宗关于别解脱戒体相的不同表述

佛教显宗大体分为小乘的一切有部、经部和大乘的唯识、中观四宗。洛青丹玛西日在《三戒论释》中指出,内道四宗对戒体的表述上,在三种发心及遣除以身口为主的恶行上是相同的,但在关于戒体的体性是属于色法还是心法、心所法上,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别。

1、有部 有部认为别解脱戒、静虑戒以及无漏戒三戒的戒体都是色法,其根据是,身口的恶业属于色法,只能依靠身口所产生的色法才能对治。

色法又分有表色(又译作有作色)和无表色(又译作无作色)两种,小乘《俱舍论》中说,当时传戒者与受戒者见闻到的,如受戒者顶礼,以及传戒僧众念仪轨弹指等都叫有表色,经过加行正行后行的这些有表色,然后受戒者才获得别解脱戒体。无表色即在其相续潜隐着这个法,故无法从外境上观察到。

那么戒体是色法中的有表色还是无表色呢?洛清丹马西日在《三戒论释》中说:“正行的戒体,从第一刹那开始即是无表色。”

在《俱舍论》中,世亲菩萨说戒体是“最初有表无表色”,在《俱舍论自释》中,世亲菩萨又说:第一刹那的别解脱戒戒体是有表无表色。这具体是什么意思呢?洛青丹马西日在《三戒论释》中解释说,最初的有表色指受戒者顶礼、传戒僧众念仪轨、弹指等加行,最初的无表色是指以这有表色的因所产生戒体的果,因为小乘有部认为因果也可同时存在

这在《俱舍论》颂词中就可找到根据。在《俱舍论》的颂词中提出,无表色的戒体有三种:善戒,恶戒,中间戒。别解脱戒的戒体即属善戒的戒体,萨迦班智达也同样指出“声闻戒体无表色”,智贤律师的《日光疏》中也作了同样的宣说。

另外,小乘有部认为无表色的戒体充满于全身,智贤律师比喻说,如烈火遍烧森林,林中充满火光一样。佛在小乘有部的经中说,佛能以一切智智照见无表色,但佛在小乘的经部以及大乘中指出,无表色是假立的色法,在二谛中都不存在。

2、经部 小乘经部分随教经部和随理经部两种,世亲菩萨的《俱舍论自释》中主要宣说随教经部的观点,而随理经部在很大程度上则与大乘随理唯识一致。随教经部认为,将内心烦恼相续,通过僧众以及仪轨的加持转变为清净相续,这个清净相续是别解脱戒。随理经部则认为戒体是心所的一种。

3、唯识 唯识宗认为万法唯识,心外无境,故不承认戒体为色法,而是一种心所法。因为轮回的根源——烦恼妄念是心法,故应以属于心法的戒体方能对治。心所法有五十一个,戒体是由其中五遍行心所中的造作识及其种子相续两部分组成。

如只承许戒体是一种心所法,但心所法是刹那的生灭法,第一刹那得戒,第二刹那就失去了,不可能连续存在下去,故应安立其同时也是一种习气,才可以连续。若只承认是种子习气,这样虽能在阿赖耶(识)中成立,但由于破戒后种子习气还是不灭,戒体也就不会失去,然而此显然与事实不符合,故唯识在安立为习气的同时,又安立其为心所法。

4、中观 中观宗认为戒体是善心,也称为持戒度。

因为大乘的修行者,甚至登地的菩萨、瑜伽士都必须要具足三乘戒,故大乘弟子同样应受持别解脱戒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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